又一个WordPress站点

唐门田螺宏大快人心,希望以后正当防卫不再是“奢望”!-法治苦行僧

大快人心徐凤娇,希望以后正当防卫不再是“奢望”全名目击!-法治苦行僧


公益律师廖建勋对酒店“开瓶费”提起公益诉讼
超期不予答辩,博士生状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案开庭
继续追缴年票违法,孟浩委员将不惜身背“诚信黑名单”以身探法橡皮轮胎杀手!

正文共:1164 字 4 图
预计阅读时间: 3 分钟

案情通报
近日“昆山龙哥一案”引发社会关注
不少网友都在议论“本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”
在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正式作出了“撤案决定”
认定本案终于海明行为成立正当防卫
不属于犯罪行为

(图片来源于“昆山公安”微博)
延伸阅读
为什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? 江苏检察机关作出详解
撤案残夫惹娇妻!“昆山砍人案”调查结果出来了
昆山市公安局该撤销案件的决定一经公布
便又掀起了一波舆论的浪潮
绝大多数网友都对这一决定表示赞同

(图片来源于网络)
回顾本案
案发后从龙哥“涉黑”到曾获“见义勇为奖”
网友始终对本案持高度关注
法治君认为
老百姓更关注的是杨宗胜,以后遇到类似危险时诛仙往生咒,我们是否可以大胆防卫
什么是正当防卫亭子口水电站?
依照我国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的规定,“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逍遥大唐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大宋金手指,不负刑事责任”。
在本案中王祚轩,于海明的行为虽导致了刘海龙死亡这一结果,但从相关事实来看,案发时于海明遭受刘海龙用刀击打颈部、腿部、腰部等,且在当时的情景下重降巨猿,可以认定刘海龙的行为属于“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暴力(行凶)行为”。,于海明对于这种行为采取防卫而造成刘海龙死亡的,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
(图片来源于网络)
希望以后正当防卫不再是“奢望”
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,公民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徐智熙,因自卫导致他人伤亡被认定为是正当防卫的案例是极少的。法治君通过初步检索了如下关键词南绫,在刑事案件中造成他人伤亡被认定为“正当防卫”而无罪释放的案件仅占不到10%。


通过分析江苏检察院的意见,如认定成立“正当防卫”,一般应当具备以下的条件:
1. 系他人挑起事端在先,具有过错;
2. 受害人面临严重的、危及生命权的的现实危险;
3. 受害人作出的反击是符合一般社会常理认知的行为;
4. 受害人的防卫行为优先于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受到法律保护。
在现实生活中,由于被认定为“正当防卫”的案例少之又少,多数的防卫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惊世皇后,以至于老百姓在面对严重的违法犯罪侵害时,不敢还手、不能还手唐门田螺宏洛甫简历,这不仅导致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贾雨岚,还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!

法治君认为洪荒混元仙君,各级司法机关应该以昆山正当防卫案为“指导性案件”,鼓励老百姓在遇到犯罪分子的不法伤害时敢于出手官路十八弯。同时国家层面也要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,以完善现行司法在对“正当防卫”认定中出现的漏洞。特洛伊希文

公众号ID:
F13710310044
联系方式 :
廖建勋律师13710310044
我们将致力于传播法治理念,
建设维护百姓利益的公众平台。
作者:admin | 分类:全部文章 | 浏览:65 2017 12 18  
« 上一篇 下一篇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