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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川字纹手相六年如一日,最终等来正义!这次的再审判决结果,是重重打了娄底中院某些法官的脸-人民之家

六年如一日,最终等来正义!这次的再审判决结果,是重重打了娄底中院某些法官的脸-人民之家

这是当事人张志中坚持了六年的民事诉讼官司,该官司先后经历了一审、二审、重审、终审、再审等诸多环节,历时六年,单法院判决书就达六张,由于当事人的有理坚持,最终不但赢得了正义白胜祖,而且重重的打了娄底市中院某些判案不公的法官的脸赵道新!
本案最初原告系新化县原上梅镇园艺场村的居民彭锡光,被告系上梅镇园艺场村张志中。
此案原告起诉被告,源于七年前的一份“假合同”,由于新化法院某些法官的不公,对案件作出了(2012)新法民二初字第96号判决,判决结果是,强行要被告张志中支付给原告彭溪光门面4个,导致被告张志中不服,上诉于娄底市中院。

中院法官认为被告张志中上诉的诉求有理,作出了(2014)娄中民三终字第77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原新化县法院所作出的(2012)新法民二初字第96号判决由于事实不清,予以撤销,并发回新化法院重新审理。
新化法院接到上级法院的指令后,遂组成了当时以新化法院副院长曾茜为首的合议庭,对此案进行审理,通过法院查明,确定原判决实在有误,重审做出了(2014)新法民初字第286号判决书年代向钱看,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门面一个赵琦鑫。女人川字纹手相
接到判决书后,原告彭某不服,向娄底中院提出上诉,时任娄底中院的肖某明与宁某越,分别担任此案审判长和审判员,开庭审理后,周开开作出了意想不到的(2016)湘13民终47号民事判决书伊藤千晃,一是撤销新化法院所做出的(2014)新法民初字第286号判决书;二是判决张志中支付彭锡光四个门面;三是判决张志中支付彭锡光门面租金2.85万元;四是判决张志中支付彭锡光所办理的门面手续费用2.42万元。


为什么说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判决,但凡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重生之繁衍者,在原新化法院做出的(2012)新法民二初字第96号判决,只判决张志中支付彭锡光门面四个,张志中都不服,予以上诉,并且其诉求都得到了娄底市中院的认可,责令新化法院重新审理,可是这次娄底中院的某些法官,居然门面数字照常是四个,未曾减少,而且还要张志中付给彭锡光5.27万元费用,判决的结果是不但没有减轻,相反予以增加,这不是认为张志中上诉不应该,故意在整张志中吗?
收到这样的判决,作为当事人最先想到的:娄底市中院的某些法官不是头脑浸水了,就是法官徇私枉法,故意把当事人当猴耍!这些法官自认为大权在握,判你当事人出四个门面不服,干脆给你再追加5.27万赔偿款,看你服还是不服?!
笔者作为本案的代理,首先是看到了法官的任性安圣浩,其次是看到了原来在娄底市中院照常存在不公正!
笔者当时头脑中就只有一个信念,娄底中院错了,一定要相信湖南省高院!我们还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倒悬空寺!

可是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要想通过高院的立案,予以再审,又有多难!
此时需要的就是信念指望造句,需要的就是恒心和毅力,需要的就是媒体的监督,需要的就是对问题的积极反映,笔者多次呼吁,多次在网上把当事人的诉求不断往上级反映。
案件同时通过湖南正君律师事务所的诸多努力,此案最终被省高院立案,并且如期召开听证会,结论是彻底撤销了娄底市中院由法官肖某民和宁某越所作的(2016)湘13民终47号民事判决书杨德才征婚,责令娄底市中院予以再审。
这次再审,同样在娄底市中院进行马加爵遗书,同样由娄底市中院的法官担任,只是审判长改为了童赞辉,审判员改为了谢回力、王晶晶,但其判决的结果却完全不一样,一是撤销了原由娄底市中院所作出的(2016)湘13民终47号民事判决书;二是维持原新化县法院所作的仅仅只给一个门面的(2014)新法民初字第286号判决书,并且确定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娱乐之大亨。


看到这样的再审结果,笔者本应高兴一回,但一直高兴不起来,为什么?
因为一个简单的案件,却让当事人告了六年?
在这六年里殷亚东,当事人所遭受的经济和精神压力,又有多少人可以承受?
一个明明在两年前就可以在娄底中院结案的案件,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戏剧性的判决,是法官水平太低?还是涉嫌人为干涉法官办案?
这样一波三折荒唐的案件,原娄底市中院肖某与宁某这些判案的法官到底该不该担责金素丽?如果实行法官判案终生负责制,这责又如何承担?当事人这几年所花费的费用又该计算在谁的头上?
也许法制治国的道路实在任重道远!
作者:admin | 分类:全部文章 | 浏览:72 2018 08 10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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